2007年10月1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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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的爱心献得有些艰辛
民间义工期待正名和保障
本报记者 陈岚/文 照片由杭州义工联盟提供

  前不久,山东寿光某义工组织被当地以“非法团体”为由依法解散。民间义工的尴尬处境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。
  而在杭州,有一个2005年就成立的义工联盟。它是国内少有的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民间义工组织。这两年多来从无到有的历程,他们在传递爱心的同时经历不少波折,也有很多隐忧——除了名不正则言不顺的无奈外,还有因为法律空白而造成的责任危机的困扰。
  义工们坚信: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,不在于拥有多少高楼大厦,而在于它拥有多少义工。而我们认为,法律有责任为爱心组织保驾护航。

  和大多数处于松散状态的义工群体比起来,成立于2005年2月的杭州义工联盟算是幸运的——两年多的时间里,它从成立之初不足10名成员,发展到如今在网络上建起了5个群、600多人的规模,并且有了合法的“名分”。
  “鲜肉馄饨”(网名)是联盟的“元老级”成员,现为联盟三群的群主。回顾起这两年多来的历程,他感慨颇多。
  在2005年西博会期间,成立刚半年的杭州义工联盟在西湖书市上筹办了一次爱心义卖活动,想要通过这个活动为杭州残儿康复中心的4岁小女孩阮艳红筹集手术费用。
  义卖的效果很不错,一些义工还在附近的几个商场前设起了流动义卖点。可这时,令他们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——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当时正好看到了这一幕,于是他找到了“鲜肉馄饨”,明确指出:既没注册又没审批,义卖是非法的。  
  原来,根据1998年由国务院发布的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社会团体要想在民政局注册,必须要有业务主管单位。而业务主管单位是指,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、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。也就是说,来自民间的义工组织,只有找到一个名正言顺的“娘家”,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之后,才能合法开展爱心活动。
  详见4版